学生管理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校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
实施办法
勤工助学是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校学生进行自我教育、培养劳动观念、树立自立精神的一种重要形式,同时也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种有效途径。为组织开展好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学校出资设立校内助研、助管、后勤服务、卫生保洁等勤工助学岗位。学校提倡和支持学生在不影响学习、无安全隐患、不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取得报酬。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勤工助学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处理校内勤工助学的日常工作,各系参与校内勤工助学学生的选派、教育和管理。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勤工助学为由擅自聘用学生。凡擅自聘用学生或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聘用者及学生本人共同承担。
三、申请勤工助学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不影响学校教学、生产、生活正常秩序,不损害学校和他人利益。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工作责任心强。
(三)学有余力,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不因勤工助学影响学习。
(四)不以勤工助学为由不上课、不参加校系班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立
(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立要求
1.不能替代职工的本职工作;
2.岗位工作要求安全、无毒、无害、学生力所能及;
3.岗位工作时间为课余时间、节假日,不能与学生上课时间冲突;
4.原则每天安排勤工助学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5.各用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勤工助学的日常工作。
(二)勤工助学岗位设立和管理
计划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处室部门(简称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填报《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1),报请勤工助学分管院长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已设立但不需继续设立的用工单位,应及时提交《撤销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停止勤工助学。
各用工单位在6月15日前、12月15日前,根据下学期实际工作需要,提交新学期《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计划申请表》(附件3),岗位数量不变或者减少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新学期开学前复核确认;需增加岗位的按申请设立岗位的流程进行审批。
五、勤工助学学生的选派、管理与考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面向全校发布勤工助学招聘信息,各系负责选送学生,应优先选送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和选派,用工单位负责面试录用。
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与考核原则采取谁用工谁管理的方式。学生公寓内的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由所在系负责,公寓管理中心负责检查考核。
学生上岗前,用工单位要对其进行安全、技术、岗位要求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学生可视能力或工作性质决定接受或拒绝工作岗位。学生上岗后,必须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离职或突然提出辞职,否则将视为工作不合格。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工作岗位不适应的,可提前一周向选送单位和用工单位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用工单位要安排专人经常性检查考核勤工助学学生工作质量,月考核成绩按百分计,考核成绩是工资发放的依据。用工单位要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岗位工作检查与指导,学生应经常与用工单位接触,及时了解工作的质量情况,加强学习,提高技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足,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要予以辞退,被辞退的学生一年内不再安排勤工助学。造成损失的要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六、勤工助学工资的审核与发放
勤工助学岗位的工资标准根据岗位的工作时间、劳动强度、劳动性质确定。勤工助学工资=月考核系数*工资标准,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
学生勤工助学工资按月结算,用工单位每月5号前将《勤工助学月工资发放表》(附件4),通过办公系统,经用工单位领导审查后提报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按照财务审批制度发入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工资发放表未按时报送的,顺延下月发放。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1.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2.撤销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3.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计划申请表
4.勤工助学月工资发放表
附1:
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处室部门:(盖章)
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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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设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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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岗原因 |
签字: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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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工 助 学工 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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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岗 位 工 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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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分管院长意见 |
签字: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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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助 中 心 处 理 结 果 |
签字: 时间: |
附2:
撤销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处室部门:(盖章)
岗 位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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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设 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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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 岗 原 因 |
签字: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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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工 助 学分管院长意见 |
签字: 时间: |
||
资 助 中 心处 理 结 果 |
签字: 时间: |
附3:
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计划申请表
处室部门:(盖章)
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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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用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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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拟工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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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用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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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时间段 |
20 年 月 至 20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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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具体 职责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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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数量较上学期调整情况及原因 |
签字: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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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中心 处理结果 |
签字: 时间: |
说明:需增加岗位的按申请设立岗位的流程进行审批,填报《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附4:
勤工助学月工资发放表
处室部门: 20 年 月
岗位 名称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工作时间 -月-日至-月-日 |
考核 分数 |
工资 标准 |
工 资 |
银 行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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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说明:勤工助学工资=月考核系数*工资标准,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