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目标

(一)为调动各系对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学院将对各系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培训服务等情况。

(二)《校企合作工作考核细则》是每年度衡量和考评各系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依据;此外,各系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院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三)本办法的考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旨在督促和鼓励各系紧紧抓住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高职特色,培养出适应行业和当地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考核方法

(一)考核时间:每年度考核一次,一般安排在一月初实施。

(二)校企合作考核采用奖惩计分办法,根据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的不同,分解各项指标的分值,通过考核计算得分。

(三)考核程序。考核分为系部自评和学院考评两部分。各系部按考核指标和考核点收集、整理原始材料,结合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并完成书面总结与汇报材料;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组织考评组,由考评组听取各系汇报,查阅原始材料和自评得分,确定各系部的考核得分。

(四)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考核结果应用

(一)校企合作考核结果与系部、中层干部目标责任考核统一。

(二)在考核优秀的系部中根据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校企合作考核评分细则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校企合作考核评分细则

指标

主要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及计分方法

备注

校企合作项目

(满分10分)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校内外挂牌并签订实习实训合同0.5/个,满分8

 

新增加合作企业数量

年签订合作协议数量0.1/份,满分2

 

引进资金、设备

(满分15分)

引进赞助金、奖学金、助学金、助教金、社会服务薪酬等;引进设备折合人民币现值

每引进1000元得0.1

 

合作培养

(满分20分)

合作培养学生数

每年完成本系新生总数的10%,完成指标得10分,每增减一人增减0.1/

年订单班级数少于1个扣5

生产性实训基地

(满分20分)

新增生产性实训基地数

10/

 

服务社会

(满分20分)

为社会、企业提供技术、生产、培训等服务

每个项目2分;培训根据项目数或者根据0.1/人计算,不重复计算

年服务项目数少于1个扣5

企业调研

(共5分)

调研单位数

0.5/单位

 

校企合作工作促进学生就业

(共10分)

促进学生就业数

0.1/

 

按时提交资料

(共5分)

规范性;时效性;准确性

每次迟交扣1分,不交扣2

满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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