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安全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奖惩结合、赏罚分明的激励和制约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共同维护校园治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安全考核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评对象及内容
(一)考评对象
学院各二级单位。
(二)考评内容
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安全措施的落实等情况,标准参照《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安全工作考评评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三、考评时间及程序
(一)考评时间
每一年考评一次,时间为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二)考评程序
1.部署:校安委会召开会议,部署年度安全考评工作,下发考评通知
2.自查:学院各二级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和《细则》所列标准条件,对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并推荐出本单位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人选。
3.考评:安委会组织考评小组对各学院各二级单位进行考评,听取单位安全工作汇报,查阅工作台账,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根据《细则》标准,结合督导室日常考评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档次划分标准为:90分以上为优秀,、89分-75分为良好,74分-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评选:安委会根据考评结果进行综合排名,同时对学院各二级单位推荐上报的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进行统一审核评议,提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建议名单,报学校审批后进行表彰。
5.一票否决:因措施不落实,思想不重视造成安全事故,致使学校利益和师生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校安委会对其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四、奖励名额
学校评选表彰安全工作先进单位6个,安全工作先进个人20名(根据考评情况和单位人数将名额分配至各单位),设立安全工作单项奖若干。
五、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办法
对评选为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以及获得单项奖的单位或个人,通过一定形式进行表彰奖励。
(二)处罚措施
1.考评不及格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其年度各类评先资格,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年度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并由安委会对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2.连续两次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对其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