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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2009-2013年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和《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9-4-21 16:38:02 阅读次数:1558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精神,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山东经济社会及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我厅组织专家制订了《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2009-2013年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并报经教育部审核同意、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2009年起,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组织、实施程序及方法等按以上文件实施。各高等职业院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评估方案和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加强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水平和办学质量。各高等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工作评建过程中取得的经验、遇到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厅高等教育处反馈。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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